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晋师校字[2024]47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5]35号)等文件精神,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推免实施细则制定和推免生选拔工作,现将具体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芳
副组长:杜辉 周国伟
成 员: 薛武红 王飞 李小丽 江凤仙 申建雷 王兰芳
二、材料审核小组
学业成绩审核小组
组 长:周国伟
成 员:薛武红 李小丽 王飞
思想政治、品德和全面发展指标奖励得分审核小组
组 长:杜辉
成 员:江凤仙 申建雷 王兰芳
三、推免指标数量
本年度推免指标共14名,根据1:1.2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遴选办公室。
四、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日程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1. 8月26日 发布推免通知;
2. 8月29日—8月30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截止时间8月30日下午6:00;
3. 9月1日 学院组织进行推免审核,公示初选名单;
4. 9月2日 上报校推荐办公室。
五、关于全面发展指标奖励得分补充规定
1. 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论文级别按照科技处《山西师范大学权威学术刊物级别认定目录》最新版执行。SCI收录一区论文得0.2分;二区得0.18分;其它SCI/EI及核心期刊论文得0.16分。
2. 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84项)获得一等奖以上得0.2分;二等奖得0.18分;三等奖得0.16分;多人获得团体奖记对应奖项的1/N分(N为参赛人数)。
六、推免申请人请填写附件3和4申请表和汇总表,并严格按照附件1和5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七、如遇推免测评总分相同情况,根据专家审核组意见排序。
二审:周国伟
三审: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