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我院结合学科特点和学校《关于我校2026年选拔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山西师范大学选拔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晋师党字〔2023〕6 号)、《山西师范大学选拔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晋师校字〔2023〕101 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设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斌、王芳
副组长:杜辉、周国伟
成 员:许小红、全志勇、王飞、薛武红、王兰芳
纪检员:杜辉、侯杰
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导师招生条件
1.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需经学校确认具有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2.主持一项国家级在研项目,且财务经费在10万元以上。
三、指标分配
1.硕博连读招生名额不超过本学科录取总计划的40%。
2.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名额总和不超过本学科录取总计划的70%。
3.符合招生条件的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名额原则上为1名,最多不超过2名。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基本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硕博连读的考生,应为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且成绩优秀的在读非定向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申请-考核”的考生应为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毕业时间须在五年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外语水平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CET-4≥450或CET-6≥425;
(2)IELTS≥6.0或TOEFL≥80或GRE≥280;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
(5)CET-4≥425,同时学术成果要求中论文发表于英文期刊;
(6)学术成果要求中论文发表于SCI或SSCI二区及以上英文期刊(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分区),英文水平不做其他要求。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近三年(硕博连读申请人在学期间)在所申请学科领域内取得如下学术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共一作者中排名前二)公开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且被以下期刊来源之一所收录:SCI、EI、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
(2)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导师外第一发明人);
(3)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三等奖前2名,二等奖前3名);
(4)其他经学院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五、科研材料评审细则
由报考导师在内组成的5人“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科研材料进行审核评价,根据其参加科学研究情况给出百分制成绩。
六、综合面试细则
通过PPT汇报科研成果(10分钟),考察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通过专业外语测试考察英语水平。根据上述考核内容给出百分制成绩。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及排序办法
总成绩=(科研评价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按照导师分配指标,每名导师名下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八、拟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报考导师名下的考生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考生名单中如果有考生放弃录取,导师可按成绩高低依次补录。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6日
一审:周国伟
二审:杜辉
三审:王芳

